国家药监局:鼓励放射性药品研发申报

  • 2023-04-28 08:44:50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 李明朝
  • 政策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孟刚)国家药监局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放射性药品审评审批管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鼓励放射性药品研发申报。

  放射性药品在恶性肿瘤、心脑血管、中枢神经系统疾等诊断与治疗方面具有特殊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放射性核素制剂、核素标记药物等。近年来,放射性药品研发与应用取得了重要进展。

  《意见》指出,鼓励药品研发,满足临床急需。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放射性药品创新,鼓励境外已上市原研放射性药品在我国境内进口注册。对临床急需的放射性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给予优先审评审批,建立早期介入、持续跟踪、主动服务、研审联动的长效机制,加强研发申报全过程的沟通指导。加强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将临床急需的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放射性药品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

  在受理环节,《意见》要求制定完善放射性药品受理审查相关要求,加强申报指导。审评环节设立放射性药品专门通道,给予单独审评序列。鼓励已在境内上市的境外生产放射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明确符合放射性药品特点的仿制药审评技术要求和申报资料要求。优化放射性药品注册检验、注册核查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意见》还要求,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要求持有人具备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药品生产过程持续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注册管理要求,保障放射性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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