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不得变相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

  • 2023-05-06 14:24:52   
  • 白如月
  • 知识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以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下同)医院建设,推动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通知指出,截至目前,尚有约12.86%的县级行政区域(不含市辖区)未设置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其中约一半为脱贫县和原深度贫困县,极大限制了中医药服务供给。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特别是填补脱贫县和原深度贫困地区空白,将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

各地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

未设置中医医疗机构的县级行政区域(不含市辖区)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统筹考虑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交通条件、就医需求等因素优先设置县级中医医院。鼓励各地在已有医疗机构基础上通过改变机构类别、转变隶属关系、经济转型等方式,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如暂不具备设置中医医院条件的,可以设置县办中医门诊部。

同时,未设置中医医疗机构的县级市辖区或地级市人民政府驻地县(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区域卫生规划,结合区域面积、医疗机构分布、人口密度、居民需求等实际因素,按需设置县办中医医疗机构。

重点加强门急诊等基本业务用房建设

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21),开展县级中医医院新建或改扩建工作,重点加强门急诊、感染性疾科、呼吸科、医技、住院等基本业务用房以及中医综合治疗区、治未科(中心)、康复治疗区、中药制剂室、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示教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特色用房建设,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改善就医环境,强化服务功能。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医技科室等建设。强化治未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加强老年科与康复科建设。推动省市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引导推动三级中医医院加强对口帮扶,补齐脱贫地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短板。

鼓励县域医共体内人才柔性流动

推进实施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向县级中医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推广“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人才管理模式,鼓励县域医共体内人才柔性流动,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中医馆的机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加强县域中医药人才供给。

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建立1-2个传承工作室,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实施革命老区中医药人才振兴项目,支持革命老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的培养。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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