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跨区域带量采购将成主流

  • 2021-11-15 09:04:11   
  • 白如月
  • 药品

医药服务供给关系人民健康和医疗保障功能的实现。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更是明确要求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

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发挥着引领作用,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有助于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是确保群众获得优质实惠医药服务的重要保障。随着国家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国家和省级跨区域联盟逐步成为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的主流模式,但各大联盟在药品耗材的采购品种、执行区域和采购规则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带量采购可以分为国家集采和非国家集采。我国国家集采的药品主要是原研药和过评药(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非过评药将是未来药品非国家集采的主要对象。而以单独一省(市)为单位进行药品带量采购难以体现带量效应,因此,药品跨区域带量采购在未来将成为主流的非国家集采模式。

药品和耗材跨区域(省)带量采购既可以覆盖较广的品种,实现带量采购,提高带量效应,实现降价目标。药品和耗材跨区域(省)带量采购也给企业,特别是主流企业带来了机会。只有实施跨区域(省)带量采购,才能切实保障特定、大型、优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优质产品的需求,主流企业才能逐渐成为市场的主要供应者,这也符合供给侧改革和监管治理的方向。(文字整理/本报记者 郭萃)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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